檢驗科在使用用顯微鏡進行檢驗時,確實有一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,這些事項關乎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正確使用、保養以及檢驗結果的準確性。以下是一些具體的注意事項:
一、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正確使用
外觀與鏡頭檢查:
在使用前,應檢查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外殼、鏡頭、支架等是否有損壞或磨損,確保檢驗科醫用顯微鏡整體干凈、無污漬。
仔細檢查物鏡、目鏡、轉換器等鏡頭是否有劃痕、污漬或霉斑,如有異常,需清潔或更換相應鏡頭。
光源調節:
調節光源時,應避免直射光源,因為直射光源會影響物像的清晰度,損壞光源裝置和鏡頭,并刺激眼睛。
根據天氣和光線條件,選擇合適的反光鏡(平面鏡或凹面鏡)和光圈大小,以獲得均勻的明亮度。
調焦與放大倍數:
在使用檢驗科醫用顯微鏡時,應先使用低倍鏡觀察,待找到目標后再換用高倍鏡或油鏡進行細致觀察。
轉動粗準焦螺旋和細準焦螺旋,確保物像清晰。
切換不同倍數的物鏡和目鏡時,要觀察物像的放大倍數是否正確,如有誤差,需調整物鏡和目鏡的組合。
穩定性檢查:
在使用前,輕輕搖晃檢驗科醫用顯微鏡,觀察其是否穩定。如不穩定,需檢查支架和地腳螺絲是否牢固。
操作規范:
鏡檢時身體要正對檢驗科醫用顯微鏡,采取端正的姿態,兩眼自然張開,左眼觀察標本,右眼觀察記錄及繪圖。
左手調節焦距,右手記錄、繪圖,確保操作流暢且不影響觀察。
二、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保養與維護
清潔與擦拭:
每次使用后,都應用拭鏡紙擦凈物鏡和目鏡,避免油污和灰塵附著。
油鏡使用完畢后,需用擦鏡紙擦去鏡頭上的油,再用滴有少量二甲苯的擦鏡紙擦拭,*后用另一張新擦鏡紙將鏡頭上殘留的二甲苯擦凈。
存放與保護:
檢驗科醫用顯微鏡應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地方,避免陽光直射和高溫環境。
檢驗科醫用顯微鏡應嚴禁與揮發性藥品或腐蝕性藥品放在一起,如碘片、鹽酸、硫酸等。
檢驗科醫用顯微鏡使用完畢后,應將各部件恢復回原位,下降鏡筒,使物鏡呈“八”字形置于載物臺上,然后送回鏡箱中。
定期檢查與維護:
定期檢查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光源、鏡頭、支架等部件是否正常工作,如有異常,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。
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調焦、換鏡、光源等各項功能也應定期檢查,確保其正常運行。
三、檢驗過程中的注意事項
標本處理:
標本應按要求進行處理和染色,以確保在檢驗科醫用顯微鏡下能夠清晰觀察。
新鮮標本觀察時,需加蓋玻片,以免標本因蒸發而干燥變形或污染侵蝕接物鏡。
觀察與記錄:
在觀察過程中,應仔細移動標本視野,確保不漏檢、不重復。
記錄觀察結果時,應準確、詳細,以便后續分析和研究。
安全操作:
在使用檢驗科醫用顯微鏡時,應注意安全操作,避免碰撞或跌落檢驗科醫用顯微鏡。
如發現檢驗科醫用顯微鏡操作不靈活或有損壞,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指導教師或相關人員進行處理。
綜上所述,檢驗科在使用醫用檢驗科醫用顯微鏡進行檢驗時,需要特別注意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正確使用、保養與維護以及檢驗過程中的各項注意事項。這些措施能夠確保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,同時提高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